【原文】 如前日好怒,必思曰:「人有不及,情所宜矜。悖理相干,於我何與?本無可怒者。」
【語譯】 比如前些日子,過去喜歡發脾氣,瞋恚心重,如果自己能認真反省,就必須這樣來想:「所謂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」?別人有過失,我自己也有過失,我不能原諒別人的過失,別人能原諒我的過失嗎?
想到這個地方,就不會有責備人的心了,反而有憐憫之心,「矜」就是憐憫,他無知、愚昧,才會犯過,對於真妄、邪正、是非、 利害,沒有能力分辨,所以不能改過自新,不能斷惡修善,應當要憐憫他。
即使是無理的冒犯,也是他自己的過失,其實與我也不相干。所以本來就沒有值得我發怒的對象或事情啊!
【原文】 又思天下無自是之豪傑,亦無尤人之學問。行有不得,皆己之德未修,感未至也。吾悉以自反,則謗毀之來,皆磨煉玉成之地。我將歡然受賜,何怒之有?
【語譯】
同時又要想到,天下絕對沒有自以為是,凡事都是對的英雄豪傑,更無教人埋怨別人的學問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的言行還會有人批評,還會有人毀謗,這就是無德,不要怪別人 ,反過頭來想自己,是自己的德學沒有成就,還不能感動那些人。
所以,人家罵我、誹謗我、批評我,都接受過來,不但沒有報復的意念,還生感激之心,為什麼?他提供這些寶貴資料讓我回過頭來反省是好事!有則改之,無則嘉勉,我沒有過,也不怪他,如果有的,趕緊改過自新。
這就是我磨煉玉成之地,他來幫助我,他是善知識,我們要用這樣心態來接受,你怎麼可以憤怒,怎麼可以不接受呢?
又聞謗而不怒,雖讒燄薰天,如舉火焚空,終將自息。聞謗而怒,雖巧心力辯,如春蠶作繭,自取纏綿,怒不惟無益,且有害也。其餘種種過惡,皆當據理思之,此理既明,過將自止。
再者,又聽到別人來誹謗我們,侮辱我們,好像凶猛的火焰充滿天空,我們如果心不動,不理會,那把火不過就像在空中空燒的火把一樣,終歸要熄滅的,自然就沒有事了,他罵我們,我們不要回答他。
如果聽到毀謗,也用盡心思來巧辯,其實愈辯就像春蠶作繭,自取纏綿,越纏越緊、越複雜、越辯不清楚!用不著辯的!
息謗息爭的妙法,就是根本不把它放在心裡,再怎樣的誹謗也就消失了。所以說會隨便發怒不但沒有任何好處益,而且害處是太大太大了!
如果做事,上司對於一個易怒之人不會重用的,也不會提拔的,所以一個長官考核部屬,往往在生活中,從他待人、接物之處觀察,這個人值不值得栽培?這個人有 沒有前途?他看到心裡有數,易怒之人沒有什麼大前途,不值得栽培的,因為易怒會害事。
至於其他種種缺失過錯,也是應該從這方面的真理來深思,向以上所說的道理瞭解後,那麼你的過錯就會自然不再犯了!
【原文】 何謂從心而改?過有千端,惟「心」所造,吾心不動,過安從生?學者於「好色、好名、好貨、好怒」種種諸過,不必逐類尋求。但當一心為善,正念現前,邪念自 然污染不上。如太陽當空,魍魎潛消,此精一之真傳也。過由心造,亦由心改,如斬毒樹,直斷其根,奚必枝枝而伐,葉葉而摘哉!
【語譯】
所謂「從心改起」,是什麼意思呢?就是一個人所犯的過錯可能有千百種不同的形式。這些都是從「心中」所產生出來的慾念和妄念,進而引發出來的行為。如果我 們的心清淨了,心中不起那些不該有的慾念和妄念,行為上的過失又哪裡可以來發生呢?
凡是以讀書人來說,對於「喜愛女色、名號頭銜、金錢物品、喜歡發怒罵人」等等種種過失有千萬條,一天有多少過失?那些事錯了?慢慢在那裡想,再一條一條改,這是不必逐一分類去尋求滅過的方法的,不必要在枝葉上尋求了。
只要一心為善,絕對正念,無上正念,就是最真實的正念!就是保持正念現前,希望自己不要落在邪思邪念上,心自在了,心裡安寧了,本來是憂鬱煩惱,前途暗 淡;現在歡喜,顯得有智慧,生活有情趣,有信心,前途充滿了光明;那麼邪惡的心念自然而然就不會污染你的心境了!
這比如一輪太陽當空照耀,在光天化日之下,妖魔鬼怪就不能出現,所以我們講改過自新,這是精華,這是真傳之寶!我們要曉得啊!
所以要知道改過的訣竅,過錯是由心念來生的,因此也因該從這個心念上來改正。這譬如要除掉一棵有毒的樹,當然就從根來拔除,乾淨俐落,又何必一枝一條地來 修剪呢?從事上改,事上改的是枝枝葉葉,心上改的是連根拔除,所有的罪過都改掉了。
大抵最上者治心,當下清淨。纔動即覺,覺之即無。茍未能然,須明理以遣之。又未能然,須隨事以禁之。以上事而兼行下功,未為失策,執下而昧上,則拙矣!
大概從心上改,這是最上策、上等的功夫,你的心就清淨了,當下效果就現前了。「動」就是煩惱,就是業障,心裡有念頭、有妄想。
才有妄想,才有念頭,馬上就知道,知道了就不會迷失了!妄念、邪念自然就不會存在了! 假使我們做不到最上的治心,那就不得已而求其次,遇事時冷靜地想它的理,通情達理以後,人心自然就平息了,妄念就會減少,忿怒可以化除。
如果又未能夠如此,這對初學的人講,初學的人對理也搞不通,怎麼辦?就在事上加以禁止,尋枝折葉,一條一條來對治,不對治會出麻煩,造成更重的、更苦的果 報,對初學的人,要求他嚴守戒律,因為他還不能明理,戒律的精神就是「防非止過」。
已經得清淨心,已經明理的人,他在事相上,都能受持,這是最好的,確實自行化他,心地清淨了,又做了一 個榜樣給初學的人看,所以說是未為失策,而是上策。
但若是有一些人死在戒律條文裡,執著在事上修學,不能把自己的境界向上提昇,這就是愚昧笨拙之人了!
其實戒律是活的,持戒清淨要明理,更要求的是清淨心,持戒的目的在得定,定就是清淨心,要是執著在事上修,則不能得定,天天分別事相,執著事相,怎能得 定,離開分別、執著才能得定,定還是手段,所以執著在定,還是不行,還是開不了智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