☆☆☆ 八 字 教 室 講 義 ☆☆☆
§ § § 論命盤中女命的發展 § § §
女 命 專 論
一、論女命舊觀點
古代社會,由於重男輕女,尤其女于講得是「三從四德」,因此站在古代命理之論點,論女命,最重夫星與子星,所謂「女以夫為貴」,若夫不在,則以子為依,以子為貴,晚年之榮辱,全在子女之好壞。故夫星最重要,夫利其婦必利,夫困其婦必困矣!
1、論男命喜中和五行停勻不偏枯,論女命亦喜中和為貴,喜柔不喜剛,喜靜不喜動;夫星 宜旺而有氣,忌夫星衰絕無力乙子星亦喜旺而有氣,忌于星衰弱敗絕。
「註:夫星即為正官與偏官。子星為食神、傷官。」
取用神時,最好 能「本命」、「夫星」、「子星」三者兼顧皆全為最佳,如不能三者皆全,當以「夫 星」、「子星」為優先考慮之重點。
2、論女命之運程吉凶佳劣,古法以早運「1∼16歲」看父運如何,中運「17∼45歲」看夫運如何,晚年「46∼65歲」看子運如何; 以此三階段,來論其人生運程之吉凶變化。
3、古法一般認為女命局中,食傷、財星、官殺皆不宜太旺,因為食傷太旺者,必「妨夫剋
夫」;財星、官、殺「偏官」太旺者,恐異性緣太佳,易犯桃花,婚前不貞,婚外情,淫蕩好色。
二、論女命新觀點
1、現代社會,由於女權一口同漲,女權抬頭,主張男女平等,社會之價值觀,已與古代社會有很大之不同,公司機關女性之主管亦比以前大幅增加,女強人比比皆是,故論女命之重點,應和以前之論法略有不同。
由於現代女性,漸漸地單身貴族,有越來越多之趨勢,而 且分居離婚率也越來越高,男女關係包含同居、結婚、外遇、社會上道德觀也漸沒落模糊,笑貧不笑娼,因此有時對女命是否貞節、淫蕩、淫賤、風流、重情慾好色等之判定,
可說很難下定論。
古以夫為貴的說法,現在抱單身主義之女性,認為與其靠丈夫,不如靠自已:因為丈夫若貧困,自己要跟著受累受苦;丈夫若富貴發達,男人十之八九以上,大多難過美人關,丈夫往往有外遇金屋藏嬌,或娶小老婆,故單身女性認為靠夫不如靠己,寧可單身,也不願結婚找罪受苦。
2、至於靠予女,以子為貴的說法,她們更認為不可靠;因為要用二、三十年的光陰,辛辛
苦苦勞心勞力,去扶養栽培教育千女,其花費的精神及金錢,等到子女結婚成家後,父
母所得到的,往往與付出不成比例T,較嚴重者,有的兒子為了爭家產,與父母爭吵作逆
犯上,毆打父母,甚者憤而手拭父母。
較輕者,出社會發達後,嫌父母貧賤俗氣,置父母於不顧;或者兒子結婚後,偏聽妻言,台語叫:「變某的子」,對父母不聞不問,
不在父母身旁孝順;至於女兒的情形,一般而論,比兒子還好,女兒結婚後,大多能常 回娘家來看父母,故兒子反不如女兒孝順,故有父母感嘆地說:「生男兒不如生女兒。」
3、基於以上之原因,女命以夫與子為貴之論法,也必須因人觀念價值觀之不同,而作必要之修正。
古法不喜女命局食傷、財星、官殺太旺,但現代有不少之女強人或單身貴族者,其命局
反而是符合這種條件者。故論命必須靈活運用,不可執死訣不知變通。
三、《滴天髓》云:
「論夫論子要安詳,氣靜平和婦道章,三奇二德虛好語,咸池驛馬半推
詳。」
四、《陰命賦》云:
「凡觀陰命,先觀夫主興衰,欲究榮枯,次辨日時輕重。官為夫,財旺夫
榮。食為子,印盛于衰。」亦有書云:「女命以用神為于,以生我用神者為夫。」
五、論女命之「八法」:
1、「純」:純者,一也。入字中只有一位正官或七殺,有財有印,不值刑衝,不相混雜。
2、「和」:和者,恬靜也。日主中和不旺不弱,四柱無沖刑剋害,和平之象。
3、「清」:清者,潔淨也。女命或一官一煞,不相混雜,謂之清。要夫星得時,柱中有財生官,有印助身,無一點混濁之氣,方為清貴。
4、「貴」:貴者,尊榮也。命中見官星且純一,得財星生之,不逢沖刑剋害,兼帶貴人三奇
吉神者。
5、「濁」:濁者,混也。乃五行失位,水土互傷,其身太旺,正夫不顯,偏夫叢雜,柱多分別,無財官印食,或為貧賤,或為婢妾娼妓。
6、「濫」:濫者,婪也。貪婪濫情慾一柱中明有夫多,暗中財旺,千支又多帶煞,必因酒色,私暗而得財,或剋夫再嫁,或為奴婢。
7、「娼」:娼者,妓也。身旺夫絕,官衰食盛,四柱中不見官煞,或有而傷官傷盡,或官煞
混雜,而食神盛旺,此為娼妓之命,否則為師尼婢妾,剋夫淫奔。
8、「淫」:乃本身得地,夫星明暗交集,謂日干自旺,柱中皆官煞也。在干者為明,在支者
為暗。女命犯淫之條件,除了官殺混雜外,尚有柱中財星太旺;桃花星太多。四柱干支 多合;官殺混雜且食傷旺者;八字水太旺無土制。此外尚必須配合行運歲運干支來參考。
六、論女命之「八格」:
1、「旺夫傷子」:時為歸宿之地,夫予二星,引歸於時,夫星生旺,子旺衰敗者。
2、「旺子傷夫」:此法專以月時推之,夫星失時或被損傷,引至時上無氣逢敗絕;而命中之
子星得時,引至時上,逢長生臨官帝旺之地,無破損者。
3、「傷夫剋子」;乃夫星干支失位,生月失時,柱中又逢沖剋,時支亦不生扶,兼且正印重
逢,盜夫之氣,剋子之甚,夫子不能旺,反絕於時是也。
4、「安靜守分」;乃夫星有氣,日干自旺,相停無剋,不值刑衝,財食皆得所。
5、「橫夭少年」;身弱遇煞重,煞多剋身,又帶刑衝破敗;或命中原有官星受傷,行運復遇
官鄉;或無官見傷,運復臨官;或帶刃無制,運行沖合刃之地,及亡神劫煞等凶煞,此皆 橫夭之命也,不獨女命有之,男命亦同。
6、「福壽兩備」;乃造化之中和,格局之純也。身坐旺鄉,通於月氣,支干相輔,更帶財官
正印緩,各得其所,不行脫財壞印傷官之局;若身旺而運行財食之鄉,此為福壽兩備之命 也。
7、「正偏自處」;乃命中夫婦相合,復遇比肩分爭,如一位夫星,有兩位妻星爭合。若本身
自旺,彼身值衰,四柱不衝,則我正而彼為偏,若彼旺我衰,四柱衝我,則彼正而我為偏 矣!蓋我身旺有氣,則夫從我為正,我身衰而別位旺,則夫從別位,我反為偏,謂之彼
旺,爭去我夫,我只得為偏;或自旺太過,柱無夫星者,亦為偏;或官殺混雜,或傷官太 重,亦為偏,更淫濫。
8、「招嫁不定」;月令中有夫星透干,與己相合,己身從伏,其夫星卻無氣,時引夫星,或
煞星,卻乘旺地,來剋己身,又從伏偏夫,故謂之招嫁不定。若夫星不旺,或受剋制,必難論婚嫁。
八、論女命與丈夫之關係;
1、 官星及日支為喜用,丈夫關心自己疼愛有加。反之為忌神,丈夫漠不關心,或被丈夫欺
侮。
2、 官星多而旺者,一生受丈夫影響甚大、甚聽夫言。
3、 官星近貼日主者,夫婦關係密切。
4、 官殺混雜者,易生家庭風波,夫婦不和。
5、 日支坐傷官,個性強,夫妻易生口角,或離異,或早剋夫。
6、 伉女命殺現官藏,若早婚感情多變化波折。
九、女命斷訣集粹;
1、 金水必招美麗容。
2、 干支多合,桃花星多者,容貌必嬌。
3、 財星旺而無破損,多必佳容。
4、 命局財、官、印俱全者,婦容端莊賢慧。
5、 乙女命易成娼妓、風塵女子之組合;
.官殺混雜多而旺,官殺無制。
.干支多合,桃花星多,子、午、卯、西占三字以上。
.命局多沖剋刑害,喜用受損,或伏藏不現。
.偏財多而旺,無制。
.命局傷官,七殺、羊刃、劫財多現者。
.命局水太旺,無土制,金水相逢。
.八字多驛馬,逢桃花星多者,官星弱,傷官見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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