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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細論會合刑沖

20160911 (96)

細論【會合刑沖的晉階運用】

       在八字的五行互動的關係中,除了我們熟悉的「相生」、「相剋」和「貪生忘剋」關係外,會很普遍的運用到命局中來批論,還需要我們進一步深入瞭解的五行互動 關係,當然就是「會、合、刑、沖」了!可能有許多學員一遇到「會合刑沖」,馬上就又不知道該如何來運用,其實它的道理也是很簡單的,只是一個「公式」的計 算吧了!

       要曉得陰陽五行本來就像是一個「數學公式」一般,是會有許多轉換變化的,但是它的原則很簡單,透過「會合刑沖」這樣公式的轉換,又會將五行的旺衰,或是星 宿的吉凶變化,再給予一次的變化改變,這也是一般讀者會被八字搞的暈頭轉向的原因,但是也又再次展現出中國命理文化的智慧,非常吻合地表現出一個人時運上 和心性上的眾多「無常」變化。

【三會】以「三會」來說:「寅、卯、辰」會成木,

       表示四柱命局中,若於四個地支五行中,有出現「寅、卯、辰」這三個地支五行,那就會產生很旺盛強烈的「木氣」來,而原本「辰土」的五行就會給「寅卯」的木 氣給融匯掉了!這樣的轉化作用,對於「用神」的取用,或是產生「變格」的影響,有時常常會產生很大的影響,而有戲劇性的轉折呢?

年癸丑 正官 ☆此一命局地支「亥子丑」已經明顯三會成水局了,所以正官、比肩、劫財三個星宿的特性,也會產生相融合的現象,彼此之間的優缺點都會受到牽制。

☆因此正官的優點,如讀書能力、負責、認真。或是劫財的缺點,如重慾、狡猾、善變。都會再來重新組合過。


壬子

辛亥

正官

劫財

【五合】       一般而言天干較著重於「五合」:「甲己合土。乙庚合金。丙辛合水。丁壬合木。戊癸合火。」

要產生五合還有兩個條件:
一、要僅連在一起,如果中間有被其它天干隔開,就不能相合了,稱為「隔合」。
二、要能合化成功,還要在該月份下才能產生,否則也只能論合,不能論化。如甲己合土。出生月份要是在「丑、辰、未、戌」土月,才能合化為「土」。

        而「合」有「絆住」、「黏住」的意思,算是一種柔性的制約作用,所以命局中有「五合」的情形,通常那兩個互相合住的五行星宿,其影響性都會有較「遲緩」的現象。
       尤其是發生在「日干、命主」與兩旁月干和時干的五合,通常都是會和男女之間的感情婚姻有很大的關係,就會在感情上的態度產生糾葛難分的深厚姻緣,或是難以放下的心結感情,而因此對於感情的處理態度變得很懦弱、猶豫、曖昧、難下決斷等情形。

如:
命主   甲     乙     丙    丁    戊    己     庚     辛    壬     癸
五合   己     庚     辛    壬    癸    甲     乙     丙    丁     戊
星宿
關係 正財 正官 正財 正官 正財 正官 正財 正官 正財 正官

       我們可以發現五合產生的關係都是「正官」和「正財」,也因此可以說男女之間的感情婚姻問題,會在八字或是人一生中造成的影響非常的大。

       而且這其中也又產生另一個「剋中帶合、合中生剋」的互動關係來,甲木來剋己土,因為陰陽異性剋之有情,所以來產生「相合」的情形來,就好像男女之間的情愫 一般,又愛又恨、難分難解!所以八字命局中有「五合」的人,通常因為不容易放下感情,所以在感情上的折磨會多一點,或是說今生背負的感情債會多一點吧!

       尤其是男命所產生的五合星宿是「正財」,如命主為甲木,與己土為「正財」;或是女命所產生的五合星宿是「正官」,如命主為丁火,與壬水為「正官」。這樣在 感情上的糾葛會更加的深入難解,通常在初戀或是第一次的婚姻,所結下的因緣都會深纏在內心理,很難再去面對接受另一個新的感情,而會變成一生中最大的掛礙 情結。

「隔合」在五合的情形中算是一種「隱性」的影響吧!雖然沒有直接「五合」那麼強烈,但是也是會在感情的波折中較難取捨,尤其是又遇到大運來產生五合的情形,就會來由隱性變為顯性的明顯影響了!

       因此看到「五合」對於感情的牽扯影響,就會讓我們發現,為何有些夫妻或是情侶,總是會如此的「難分難解」,明明個性都已經相處不來了,但卻又老是分不掉, 甚至夫妻都已經離婚了,還是一樣常在一起糾葛不完,或是心中對於初戀或某段感情無法放掉,這些就是「五合」所產生的因緣情債了,可能會苦在心裡一輩子的!


正官


壬午


比肩


☆此一命局命主丁火和月干壬水,有產生「丁壬」五合的現象,如果是女命,命主和夫星正官五合,表示今生的感情因緣會結的很深。
☆但是要注意的是夫妻宮並沒有逢入正官夫星,而是偏財進入,表示所嫁的先生對象,有可能並不是自己的最愛,因此今後產生婚後外遇的機會會很高。



【六合和三合】

       地支間的「六合和三合」其實跟「三會」的意義是一樣的,都是因為二或三個五行星宿同時緊鄰在一起,而產生比單一五行更強烈的氣勢來。

       那有沒有所謂的「半三會」或是「半三合」呢!也就是說三個五行只看到其中兩個而已,如「申子辰合水」,結果只有「申和子」或是「辰和子」,而稱為「半三合」。

        一般而言「半三合」是沒有來增加產生合化的力量的,但是只要一等到大運有另一個五行的來到,就會在接運的時候,產生很大的三合力量,而發揮出令人想像的運 勢來,所以命局中有「半三合」和「半三會」的人,往往在大運有三合產生的時候,會有很大的人生變化來產生,當然是好運或壞運,就看合出的五行星宿,是忌 星、忌神還是吉星、喜神了!










☆此一命局,命格比肩透干特性明顯強烈,顯現度強,但是要注意一個重點,三合「寅午戌」有來產生,所以比肩、傷官、偏財的特性都被「黏合」在一起了,因此傷官的才藝、聰明,偏財的隨和、人緣和財運,都無法順利地表現出來。
☆因此需要六沖來沖開三合,才可以讓此一命局的才藝和財運發揮出來,所以就要等待大運有「子水、正印」產生「子午沖」,才能見到財運了!



【六沖】
      「沖」通常有「趕」、「剋」、「破」的意思,通常也是以地支的五行星宿來論,在四柱宮位中以「夫妻宮」最被重視,如日柱命主下地支是「子」,而在兩旁有出 現「午火」或是「戌土」都會和「子水」產生相沖剋的情形,表示夫妻宮位的關係不穩定,容易發生波動變化,如果再遇到大運又出現「午或戌」來,可能婚姻感情 就會起變化,因為有被沖破、沖動的情形發生了!

       另外「沖」也有「激」的意思,好像磁場同性兩兩「相斥」的意思,都會將兩兩相斥的星宿特性,加速動能的產生,給吉凶的變化更加激烈、快速的催趕出來。所以我們可以發現「六沖」的五行都是屬於陰陽同性兩兩相對的!

        如果以命主日干是「甲木」,六沖五行和星宿以下表來做一比對參考:

        在上表中請注意「丑土正財」、「未土正財」和「辰土偏財」、「戌土偏財」,這四個「丑、未」和「辰、戌」這四個土的特殊互動關係,沖既然有「激化、斥動」 的影響,所以如果在命局或是大運、流年中,有遇到這四個「土」的「沖、激」產生,一般所對應星宿的特性、運勢會更加強烈、迅速的來發生。

【二刑和三刑】
       「刑」有加害、阻礙和衝突的意思,一般也是發生在地支的四柱宮位中,通常是來判斷一個人和「父母」、「兄弟」、「夫妻」、「子女」之間的互動關係。
有所謂的
無恩之刑:寅巳刑。寅申刑。巳申刑。
持勢之刑:丑未刑。丑戌刑。未戌刑。
無禮之刑:子午刑。
自刑之刑:辰辰。午午。酉酉。亥亥。

        一般以筆者多年來的論命經驗,已經很少去論述到命局中「刑」會造成的影響,因為我們來看詳細觀看,「刑」本身幾乎就已經存在著五行沖剋的情形,如:寅申刑、子午刑。
       以前所謂「刑」的傷害,只是在沖剋之外在給它加上一個更加強烈的描述,強調與家人或是他人互動之間的相處關係,讀者學員可以多參考運用。

【五行喜用神和星宿喜用神的差別、互補性】

       在傳統的八字命理論述中,非常著重於四柱命局和大運、流年之間的五行互動關係,這雖然是八字命理的論命主軸,但是卻和實際的生活情境有很大的落差,所以才會有「十個星宿」的出現和運用,但是「十星宿」的吉凶關係卻一直都被忽略!

例如:命局日干命主為「甲木」身弱,喜用神可以取為「壬癸水、甲乙木」和「亥子水、寅卯木」這以干支五行來論是正確的。

        但是這其中以星宿來看是有四個星宿「正印、偏印、比肩、劫財」,若以星宿的吉凶來看,可就很麻煩的了,「正印、比肩」是偏向好的!「偏印、劫財」是偏向不好的!那又該如何來取斷呢?

        甚至命局中也有著「食神」和「正官」等吉相的好星宿,難道也是要以「仇、忌神」來論斷嗎?

       在多年的上課和實務服務經驗中,筆者常常遇到這一種無法來論斷喜用神的問題,學員也經常很困惑不之該如何來取決?其實我們可以從八字命理「中和」的觀念來看起,就可以慢慢來清楚「五行磁場」和「星宿」之間的差別性了。

八字命理主張「命主、命局」的五行磁場要「中和」,主要有幾個重點:

一、心性、個性上的協調健康

       如此在命局四柱間才能產生比較和諧,有剋制平衡的五行互動關係,使某一種五行或是說某一種心性、習性過於強烈,使人的性情變得偏執、偏激,注重的是心性上、個性上的協調健康。

二、身體、氣脈上的協調健康

        八字、中醫都強調一個人身體要健康,最重要就是陰陽五行氣脈要具足協調,生活飲食要正常,不能有過偏旺或是偏弱的氣脈,否則就會造成亢奮或是虛弱的身體器官上的病變。

       因此由這樣的觀點來看,「中和」的重點是以一個人「身、心」上的協調健康為重,並沒有來觸及太多反應在俗世間現實生活中的許多事項,如學問、考試、工作、 事業、官運、財富等問題,否則如果以「身強者,才能任官、任財」的論命看法來說?那「身弱者,逢財、官」仇忌神就必是凶像嗎?或是身強者,命局中有「正 官」,若是大運逢到喜神「傷官」,難道就不會發生「正官見傷,百事必衰!」的厄運嗎?

        因此筆者以為「十星宿」是來反應描述,一個人所擁有的各種個性、才能、智慧、慾望、思想、、!以及這「十星宿」會在一個人大運、流年的成長歷程中,可能會 遇到相關於這些星宿所代表的吉凶事情。而命主氣旺、氣衰的現象,只是來表示有多少「力氣」來完成或是執行,那一個星宿所要發生的吉凶結果來。
也就是說,

例如:身強者大運逢到「財、官」運,表示比身弱者更有機會、更有力氣,來發展事業獲得財富。而身弱者,也是能夠在事業上或是學業有所成就,只是無法持久或是更有發揮吧了!

例如:身強者大運逢到「傷官」運,若是命局中有「正官」,而沒有「正印」來剋制住「傷官」,「正官」依然會被剋傷,產生事業、學業上的波動變化,還是要以凶像來論的。

例如:身弱者大運逢到「偏印、劫財」運,若是命局中沒有「正官」和「偏財」來剋制,雖然以五行來看「偏印、劫財」是命主的喜用神,但是仍然會遭到不好的壞運,只是會比身強者所受到的傷害輕微吧!

       所以總結以上的論述,喜用神的取用和大運流年的吉凶論斷,絕不能單以五行旺衰和會合刑沖的觀念來取捨,還要加上星宿間的吉凶和剋制平衡的互動來判斷,所以「五行用神」和「星宿用神」都是同樣重要的論命依據。













☆此一命局為身弱格局,若以五行用神來取用,要來生補命主為用神,命局中有「甲木」、「丁火」可以來生助命主。
☆但是真的可以將「甲木、偏印」、「丁火、劫財」取為用神嗎?當然是不行的!
☆因為偏印主剋食神,已經變成「梟神」了!而劫財也主剋正財,變成破財凶星!如果逢此兩星宿的大運、流年必將是災厄連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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